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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撤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应当在什么时候提起诉讼
想要撤销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应当在什么时候提起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92条规定,第三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提起撤销之诉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向作出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提出,并应当提供存在下列情形的证据材料:(1)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2)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全部或者部分内容错误;(3)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
发布日期:[2020-06-22]  共阅[165]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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