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衔律师团队: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 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债务债权 房产工程
预约热线:13396542333(微信同号)
|
|
受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成为侵权人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吗 |
受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成为侵权人不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吗?
可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
|
发布日期:[2020-06-22] 共阅[181]次 〖打印此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