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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被殴打致受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在看守所被殴打致受伤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吗?
可以。《国家赔偿法》第35条规定,有本法第3条或者第17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发布日期:[2020-06-22]  共阅[56]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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