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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侵害生命权的间接受害人
如何理解侵害生命权的间接受害人?
侵害生命权的间接受害人,是指在生命权侵权行为中直接受害人死亡后,受直接受害人生前抚养的人。鉴于间接受害人与直接受害人有利益上的关系,间接受害人生活来源的全部或一部分来源于直接受害人;因而《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发布日期:[2020-06-22]  共阅[106]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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