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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发生传染病疫情应当如何处理
幼儿园发生传染病疫情应当如何处理?
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对相关班级进行重点消毒管理。《幼儿园管理条例》第20条规定,幼儿园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流行时,举办幼儿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相关主管部门应该按照相关应急预案进行应对,防止疫情扩散。《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第一部分规定,建立儿童传染病预防控制制度,做好晨午检,儿童缺勤要追查,因病缺勤要登记。明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早报告、早治疗,相关班级要重点消毒管理。做好园(所)内环境卫生、各项日常卫生和消毒工作。
发布日期:[2020-05-24]  共阅[106]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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