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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什么不同?
很多用人单位认为,既然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劳动合同时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与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没有区别了。其实不然,在某些情况下,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仍然有利。例如,某公司承包了大楼,大楼预计半年能建设完,于是与工人签订了半年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各种原因,半年过后大楼没有建设完,该公司于是又与工人签订了三个月的劳动合同,三个月后仍然没有盖完;此时该公司只能与工人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对公司来说是不利的。如果公司与劳动者签订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在大楼提前建设完毕的情况下,公司也不能与工人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在适合签订以完成一定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最好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发布日期:[2020-05-21]  共阅[186]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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