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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可以以该工作需要值夜班为由拒绝女性劳动者吗
用人单位可以以该工作需要值夜班为由拒绝女性劳动者吗?
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这里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主要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一一列明,单纯值夜班并不是拒绝女性劳动者的理由。 
发布日期:[2020-05-21]  共阅[106]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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