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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债子偿”一定有道理吗
“父债子偿”一定有道理吗?
不一定。父与子是两个独立的民事主体,从法律角度讲,子女没有代替父亲偿还债务的法律义务。但在两种情况下,子女应当代替父亲偿还债务。一是接受父亲的赠与,造成父亲的债务不能偿还的情况,子女有义务在接受赠与的范围内为父亲偿还债务。二是从父亲那继承遗产,根据我国《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可以选择自愿清偿。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发布日期:[2020-05-21]  共阅[150]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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