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衔律师团队: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 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债务债权 房产工程
预约热线:13396542333(微信同号)
|
|
离婚时没要求损害赔偿,离婚后还能不能再要求 |
离婚时没要求损害赔偿,离婚后还能不能再要求?
需视不同情形而定。根据《婚姻法解释(一)》第30条的规定,因为婚姻中一方的“过错”导致婚姻破裂,如果符合《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无过错方可以作为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但是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如果是由过错方提出要求离婚,无过错方不同意离婚也没有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离婚判决书生效后,无过错方可以在一年内就损害赔偿向当地法院单独提起诉讼。超过一年的时间,法院就不会受理这一诉讼。如果是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46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
|
发布日期:[2020-05-21] 共阅[195]次 〖打印此页〗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