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合同范本 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 理论研究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首席律师

领衔律师团队: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    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债务债权    房产工程
预约热线:13396542333(微信同号)

联系我们

地址: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809室
联系人: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
电话:
手机:13396542333
Q Q:
邮箱:1499671749@qq.com
网址:http://www.zj4q.com

 理论研究
杭州律师 > 理论研究 >
好的律师事务所
        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如果你想找好的律师事务所,那我推荐你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律师的业务有时非常紧迫,经常要在极短的时间内要完成一些极其重要的任务。下午拿到客户需求而被要求晚上出来一套方案,对于律师来说可谓家常便饭。为了一个项目通宵挑灯夜战也不罕见。这不仅是体力上的挑战,也是对机智和心理素质的挑战。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的团体成员,具有高效的团队协作机制,事务所中全体执业律师的资源共享,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法律事务,事务所以承办律师为主要牵头人,事务所全体成员通力协作、共同完成当事人的法律事务,从而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以“服务大于法律”为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切实体验到法律服务的价值。

        【疏】议曰:社为五土之神,稷为田正也,所以神地道,主司啬。君为神主,食乃人天,主泰即神安,神宁即时稔。臣下将图逆节,而有无君之心,君位若危,神将安恃。不敢指斥尊号,故讬云“社稷”。周礼云“左祖右社”,人君所尊也。

  二曰谋大逆。谓谋毁宗庙、山陵及宫阙。


发布日期:[2020-05-06]  共阅[105]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合同范本 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 理论研究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手机:15957139111 邮 箱:1499671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