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合同范本 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 理论研究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首席律师

领衔律师团队:
经济纠纷    刑事辩护
民间借贷    法律顾问 
金融证券    知识产权   
债务债权    房产工程
预约热线:13396542333(微信同号)

联系我们

地址:黄姑山路29号颐高创业大厦809室
联系人: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
电话:
手机:13396542333
Q Q:
邮箱:1499671749@qq.com
网址:http://www.zj4q.com

 理论研究
杭州律师 > 理论研究 >
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致一楼受损谁担责?
       吴先生新装修的房屋,一天未住,离家半个月回家,却发现新家竟被粪水浸泡着,原因系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污水倒灌。其立即向物管反映,并同时报案。物业人员对管道疏通,从下水道掏出抹布、纸巾等泡发物。随即,物业人员张贴公告,希望2楼以上业主及时协商关于赔偿吴先生财产损失的事宜,但楼上业主不予理睬。吴先生将该栋楼房二楼以上的所有住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下水道堵塞污水倒灌致一楼房屋受损,业主状告楼上所有住户,到底谁来买单?
       答案是要共担。法院认为,本案因排污水管堵塞而导致污水从原告家一楼马桶漫出造成原告的屋内装修及部分家具受损,造成这一后果的原因系原告、五被告共同使用的排污管道堵塞所致,但具体是哪家或哪几家住户丢弃纸巾、抹布、柠檬干、芒果干等杂物导致的堵塞,还是其他原因所致,根据现有证据,法院无法确定,但共同使用排污水管的原告、五被告都具有可能性,故本案属于共同危险行为导致的财产损害,应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原告、五被告均不能举证证明其未实施侵权行为则均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发布日期:[2021-03-23]  共阅[62]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首页 关于我们 律师简介 合同范本 民事法律 司法解释 理论研究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手机:15957139111 邮 箱:1499671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