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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外卖吃出异物,外卖平台要担责吗?
       李先生通过外卖平台从一小吃店购买价值500元的外卖食品。外卖送到后,其在用餐过程中发现食物中有头发,遂以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外卖平台诉至法院,要求退还餐费500元,支付10倍赔偿5000元,并赔偿其维权的合理支出。
       订外卖吃出了头发等异物,深感恶心。造成损失,能要求外卖平台承担责任吗?
       答案是就本案而言,是不可以。法院认为,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本案被告外卖平台在涉案商家入驻平台前,已对该商家的经营资质等尽到了合理必要的审查义务,且其可以披露涉案食品销售者的真实身份,故李先生要求该外卖平台退还餐费,支付十倍赔偿,并赔偿维权合理支出的诉讼请求,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据此。据此,法院遂判决驳回李先生的全部诉讼请求。


发布日期:[2021-03-23]  共阅[82]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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