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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上遛狗掉进消力池,溺亡谁担责?
       2017年1月初,天气特别寒冷,支先生外出冰上遛狗未归,当晚经民警查找,发现支先生在一河闸南侧消力池里死亡。案发后,支先生家属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由将案涉河道及河道水利设施存在行政管理职能的当地水务局、河道管理处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2万元。
      冰上遛狗溺亡,谁担责?
      答案是:风险自担。法院认为,支先生溺亡地点位于河闸侧面消力池。从性质、位置、抵达路径上看,难以认定消力池属于公共场所,而侵权责任法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是针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人的法定义务,故案涉河管理处对消力池冰面不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本案所涉河道并非正常的活动、通行场所,支先生在明知进入河道、冰面行走存在风险的情况下,仍进入该区域并导致自身溺亡,其主观上符合过于自信的过失、其行为属于侵权责任法上的自甘风险行为,应自行承担相应的损害后果。据此判决驳回了支先生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



发布日期:[2021-02-01]  共阅[173]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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