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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基金严重缩水,能向银行索赔损失吗?
       今年5月份,王先生在一银行签署了《个人基金业务申请书》,认购了一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0万元,并在次日收到成功认购的短信。在认购书中,风险提示用黑色加粗字体进行明示,并就重要事项进行披露和告知。两个月后,其办理了基金赎回手续,赎回资金只有74700元。两个月时投资“缩水”两万多,王先生气愤不已,将该银行诉至法院,请求判令银行承担其损失25300元。
       购买10万元基金,两个月竟“缩水”至7万余元,造成的损失能向银行索赔吗?
       答案是不能。法院审理认为,王先生申购基金时,银行履行了风险提示义务、基金相关信息的披露义务和对格式免责条款的提请注意义务,同时也特别说明了银行的法律地位及法律责任。其以不知悉免责条款和签署申请书并非真实意思表示来否认其签字的有效性缺乏依据,故法院作出判决驳回王先生的诉讼请求。



发布日期:[2021-01-19]  共阅[169]次  〖打印此页〗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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