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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渗水致楼下受损,救火人要担责吗? |
2018年1月,姚先生家因使用电热毯引发火灾。在灭火中产生大量水,导致楼下喻先生房屋受损。喻先生认为小区消防栓及管道内没有水源供灭火使用,扩大自己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姚先生与物业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姚先生家人认为救火的水是物业人员放的,故其不应担责;而物业公司则认为,小区消防栓及管道内本有水源供用,但因当时消防管网压力过大而导致被打爆,灭火被迫暂停,随后不得不使用消防车铺设干线,重新出水灭火,故其尽到义务,无责。
使用电热毯不当,导致家中起火,消防队灭火时把楼下喻先生家淹了,造成损失谁来赔?
答案是姚先生家人担责!法院认为,此次火灾事故系姚先生及其家人使用电热毯不当造成。虽然喻先生的损失系消防队救火产生的水渗漏所致,但消防队救火是依法履职、挽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的救援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此外,喻先生未提供证据证明小区物业存在过错,故小区物业不承担责任。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据此,法院遂判决姚先生赔偿喻先生的相应损失共计7000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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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1-01-14] 共阅[165]次 〖打印此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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